工业园区是工业发展的主流形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战场,工业园区工业活动的高度集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园区在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其环保问题日益凸显,主要存在着规划选址不合理、监督管理不到位、技术力量不足等突出环境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使企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向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转变,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的重要途径。
一、推动工业园区发展是解决环保问题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目标
工业企业污染久治不愈的主要原因,一是产业布局不合理;二是生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造成产污强度高,单纯依靠末端治理手段,在经济、技术上难以解决问题。解决污染企业的环保问题本身就是工业园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客观要求,地方很多工业园区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集中高效地解决工业企业污染问题。工业园区的建设为彻底解决工业污染问题提供了载体和契机把工业企业按项目性质进行分类进区、化零为整,统一纳入园区管理,一是可以改变过去“项目遍地开花,污染无处不在”的散乱局面;二是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节省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成本,实行集约经营,实现环境优化和资源共享;三是有利于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并为污染治理的市场化、社会化营运提供客观条件;四是有利于实现污染物排放的自动监控,提高环境监管工作时效。此外,建设工业园区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二、工业园区环保工作问题解析
随着工业园区不断发展,一些环境问题逐渐突显:一是园区规划选址不当并缺乏合理规划。一些工业园区选址未充分考虑本地区资源、生态支撑条件和人口分布现状,片面强调地理位置优势和产业优势,没有与城乡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相协调。一些园区边建且扩,周边开发商逐年建设居民区,园区与居住区逐渐混杂,有的甚至成为“城中园”或“村中园”。二是对本地区工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一些地方实行税收分成体制,不顾实际条件和环境代价,一哄而上,层层创办工业园区,造成园区数量过多、规模偏小、环保基础设施不全,导致资源分散、技术层次低、污染集中、风险加大。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一些园区没有清晰定位,园区未按产业类别分区建设,轻、重工业不分类,轻、重污染企业之间无缓冲,企业之间无法形成循环产业链条;企业环境治理各自为战,给园区统一治理污染带来很大难度,环境隐患突出。
主要原因
(一)环保意识不够强,污染问题仍突出
近年来,工业园区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一些地方政府更多地关注园区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对园区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投入则关注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降低门槛。一些地方为了快速增加投资、壮大园区,对入园项目不设准入条件、来者不拒,使园区成为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的聚集区和废料废渣的堆存区。二是未批先建。为了招商引资,一些地方政府给企业“打保票”,表态能包办行政审批手续;有的鼓励企业“先上车后买票”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项目已经建设甚至投产,出现众多“带病”企业。三是欠账上马。一些园区打着“污染治理设施由园区统一解决”的幌子,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即已入园投产;有的园区,企业排污已数年,但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置场等设施还未建成;有的地方虽有污染治理设施,但处理能力不足,“小马拉大车”。园区成为企业非法排污的保护伞。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环境执法力度弱
一是环保管理机构不健全。一些工业园区管委会未设置环保管理机构,即使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但受内部体制机制所限,这些环保工作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把主要精力放到发展园区经济上,监督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环境执法难。一些地方政府制定“土政策”,对园区实行挂牌保护,采取出台“宁静日”等措施,限制环保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园区企业可以“放心生产、大胆排污”,从而使企业长期处于环境监管缺位的状态。
三、对策建议
强化规划环评,优化布局和结构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发展原则,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论证工业园区规划与当地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致性、相容性;对现有环境问题较多的工业园区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估,以治污治散为重点,对空间相近、产业相关、区域条件互补的园区逐步进行撤并整合,对规模小、水平低、分散的园区进行整治。通过推进循环化改造、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境准入等措施,集聚园区优势产业、整合园区优质资源,对规模小、水平低、分布分散的工业园区进行重点整治,实现工业园区产业合理集聚、资源优化组合,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推进循环改造,提升环保水平
本着“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合理构筑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搭建循环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资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排放,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园区产业结构升级。按照“大幅度减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总要求,加强循环改造。企业排污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大幅降低排污总量、达到各自行业的超低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目标制定循环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明确改造措施、明确改造时限。实行“领导承包制”,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防假整改。努力提升绿色管理能力,以循环经济理念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基础建设,实现资源能源供应系统、给排水及环保设施等在内的基础设施高效共享。
(二)加强设施建设,消除环境隐患
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等设施要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时建设,与园区企业同步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在线监控设施应当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便于监督考核。从源头上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配套建设必要的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达到预处理要求后才能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园区自动环境监控系统,并与园区环保机构和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全面掌握企业和园区整体环境情况。
(三)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总量控制
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狠抓源头防控。对新引进企业进行全面分析,排污量大的企业绝不引进,并全面执行特排限值,实行最严格管理。对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健全、园区内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严重的,采取限批措施。根据环境承载力,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和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入园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当充分论证园区公共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足项目污染物处理的需要,严格规定各项目应自行配套的环保措施。多途径、多手段进一步降低园区排污总量。
(四)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
破解工业园区水气固突出问题,理顺管理体制,由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成立园区环保派出机构,独立于园区管委会。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水平,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领导带队部门承办分片包干的监管巡查方式、重点企业计划执法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白天与晚上不定期突击巡查方式及企业主相互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善监测网络。形成企业自行监测、市监测站监督性监测、园区委托第三方抽查、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的立体监测体系。组建智慧环保网格化监控中心,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现动态监管。最大限度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盲点,有效遏制排污企业设施不运转、偷排偷放现象的发生。
(五)落实环保责任,消除地方干扰
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压实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企业污染防治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督责任的责任体系,确保恪尽职守,各负其责。完善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政策标准,通过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纳入考核强化责任。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集中执法检查等方式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绿色考核机制,将工业园区的环保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效果作为衡量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政府工作和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干扰环境执法的“土政策”进行清理整顿。
(六)加强信息手段,科学精准执法
全面推进非现场监管。加大对具有科技含量的生态环境执法设备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制度。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电能监控装置以及在线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大对化工园区非现场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化手段,较好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人手不够的问题,把环境违法行为更精准发现出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实施以“治理+管理+用实”相结合的精准化监管执法模式。突出监管责任,分级分类精准;突出放管结合,规范管理精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七)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环境权益
传统的环境矛盾处理化解方式主要是群众举报、政府调查、企业整改,不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量大,处置效率有时也难以让群众普遍满意。建立“政、企、民”交流合作机制,利用微信群沟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互动方式,搭建企业和居民直接沟通的桥梁,增进互信,提升沟通效率,形成社会多元角色平等参与、共同解决问题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等日常工作内容实行不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对敏感环境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有效防止因环境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