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更新以及生态的修复也就是改善城市的存量空间,这两项工作的共同目的是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和城市的生态修复工作相比,城市的更新更具综合性,其不但包含改善物质环境,同时还包括经济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在城市环境工作中,主要包括环境的整治以及完善的公园绿地的修建,属于一种人工化的保护以及改善工作,缺少对城市中生态系统的保护以及认识,是思想被物质环境所决定的产物。所谓的生态修复原则,是在充分掌握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通过降低对城市建设活动的开发,而实现对城市生态系统的恢复,确保城市的生态系统处于平衡的状态,以此来消除外界因素的干扰。由此看来,在生态环境方面,城市更新的理念得以深化和进步,就能够实现生态恢复,是城市更新在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结果,同时也决定于我国的城市更新历程以及发展历程。由此可见,将生态修复融入到城市更新工作中,不仅能够实现城市更新的目标,建造出适合人类居住的宜居环境,同时还能够对生态环境的质量加以改善,以此来有效提升城市竞争力,将城市特色很好的发挥出来。
常见的用于修复生态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生态的修复以及植被的重新建造,能够确保其恢复与周边自然生态相一致的生态系统。
(2)使用以及保留具有特殊性的地形以及地貌,构建公园化的城市环境景观。
(3)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其能够成为林业、农业、建筑以及鱼塘水面用地。如今,对于城市生态空间的需求仍然很多,特别是人们对景观功能以及旅游功能的关注。因此,应该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景观游憩功能挖掘出来,如此才能够在确保修复生态的同时度旅游功能加以拓展,也能够实现对生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