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原则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28
要立足于保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针对造成水生态系统退化和破坏的关键因子,提出顺应自然规律的保护与修复措施
1.遵循自然规律原则。要立足于保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针对造成水生态系统退化和破坏的关键因子,提出顺应自然规律的保护与修复措施,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2.社会、经济现实可行原则。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确定合理适度、现实可行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

3.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原则。不仅要保护水生态系统的水量和水质,还要重视对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程与生态措施的综合运用。水生态系统具有独特性和多样性,保护措施应具有针对性,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地方成功的经验。管理工作要与水功能区要求充分结合。

4.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长期性原则。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要长期坚持不懈,将水生态系统保护的理念贯穿到水资源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成为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节约、高效利用,采用水土保持等各种水生态系统保护或修复措施,长期保持全国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遏止局部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促进其良性循环。通过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建立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制度。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近期目标是:选择不同类型的水生态系统,开展保护或修复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借鉴;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技术原则。